根据《202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公告》等有关规定,经天门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于2024年6月1日至6月2日开展了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取消和核减岗位
因考生未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或放弃面试等原因,取消和核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具体如下:
(一)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共取消3个计划数)
序号 |
主管部门 |
引进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计划 |
取消岗位计划 |
1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市引汉灌区工程管理处 |
1403 |
2 |
2 |
2 |
市招商服务中心 |
市招商服务中心 |
2403 |
1 |
1 |
(二)核减招聘计划岗位(共核减2个计划数)
序号 |
主管部门 |
引进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计划 |
核减岗位计划 |
1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市项目投资服务中心 |
0501 |
2 |
1 |
2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市农田灌溉排水试验站 |
1404 |
2 |
1 |
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经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实际参加面试449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考察时间
体检、考察同步开展,由各引进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全市体检、考察工作于2024年6月17日前完成,具体体检、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由各引进单位考察组与考生联系确定。
四、体检考察事项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须及时向单位(学校、村或社区)报告,并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审档、调档事宜。考察前,考生需提交个人自传、无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记录(是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考生向考察组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资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做好体检、考察工作。考生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视同放弃资格。
五、补充说明
因考生自愿放弃(本人须提交书面声明)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取消或核减引进计划。递补、取消或核减引进计划需提前报请市委人才办同意。
如有问题需要反映,请通过电话实名提供可供调查的人证以及其他具体线索。联系电话:0728-522389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728-5225458(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附件1:202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考察名单.xls
附件2:202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平均分数.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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