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2年天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5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8 10:46:53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提升社区工作者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岗位职责

面向社会招聘竟陵、侯口、杨林三个街道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数57名。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是: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动员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社区治理、社区建设、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文明实践活动;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原则上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工作6个月以上(应届毕业生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经历不作要求)。

3.热心基层服务岗位,有志于从事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本人或配偶是天门户籍,或者夫妻中任何一方父母是天门市户籍。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至5月12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天门市人事考试院(东湖路20号),联系电话:0728—5257899。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到报名现场填报相关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应聘者本人或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者本人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高校学工处(教务处)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由考生本人签名属实,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彩色1寸登记照3张。报名人员均要与天门市人事考试院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对提供材料、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与岗位条件不符、填写信息错误、所交照片不符、填写字迹模糊等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地点必须检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

3.报考人员报名时向天门市人事考试院缴纳50元的笔试费用。

(三)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后开始资格审核。由竟陵街道、杨林街道、侯口街道安排专人,对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确认,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注明理由及时向天门人事考试院反馈审核结果。天门市人事考试院于规定的笔试准考证打印日期之前公布资格初步审核结果。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任一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

(四)笔试成绩加分条件

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8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学历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笔试

(一)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民政局提出是否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并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于2022年5月26日至5月27日到天门市人事考试院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70%、时事政治占比30%。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5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折算分=(笔试成绩+加分)×50%。

(六)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含加分)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五、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公共类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因笔试缺考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由市民政局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求,提出是否保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并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一)发布面试通知

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正常开考。由于资格审核不合格、面试弃权等因素产生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比例为1:1情况的,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面试成绩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的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折算分=面试成绩×50%。

六、发布总成绩

(一)考生总成绩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折算分+面试折算分,考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总成绩并列情况,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情况的,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自愿放弃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考生自愿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市民政局统一安排到街道,再由街道办事处安排到社区。

十、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工作岗位的调剂,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1.对招聘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序列,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和考核,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招聘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社区根据实际需要统一使用,负责网格综合管理服务等日常工作。

3.招聘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按《天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员额和薪酬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经街道党工委任命或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成员的,待遇按《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调整。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市人社局与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报名、组织考试等有关考务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组织考生资格审核、体检、考核等工作。

2.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自我健康防护,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及居家监测后方可参加考试,隔离或居家监测期间不能参加考试。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招聘服务网和电话如下:

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

招聘咨询:0728-5288192(天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

考务咨询:0728-5257899(天门市人事考试院)

5.未尽事宜由天门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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